聖經註釋 486 篇;著作 52 篇。
阿爾伯特·巴恩斯是 19 世紀美國著名的長老會牧師、神學家與聖經註釋家。他不僅因廣受歡迎的聖經註釋聞名,也深度參與當時長老會內部的神學論爭,並在廢奴運動等社會議題上公開發聲。
巴恩斯出生於紐約州羅馬市(Rome)。他最初在漢密爾頓學院(Hamilton College)學習法律,後來受到宗教復興影響,轉而回應全職事奉的呼召,進入普林斯頓神學院(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),並於 1823 年畢業。
1830 年,他應邀擔任費城第一長老教會(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Philadelphia)的牧師,牧養長達 37 年,直到 1867 年因視力惡化退休。
巴恩斯在神學上傾向新學派(New School),強調人在回應福音時的道德責任。他在《救恩的計畫》(The Way of Salvation)中對原罪與基督代贖的解釋,引起舊學派不滿;1830 年代兩度面臨信仰正統性的審判,最終均被宣判無罪。
巴恩斯是一位堅定的廢奴主義者。在美國內戰前,他多次透過講道與寫作公開譴責奴隸制度,主張聖經並不支持當時美國的奴隸制度。
Barnes'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是他最具影響力的著作。他最初為主日學教師與普通信徒而寫,力求簡明、實用、容易查考。他完成了整部新約的註釋,也註釋了部分舊約書卷,包括約伯記、詩篇、以賽亞書與但以理書。
其註釋以文字清晰、著重實踐與教牧應用著稱,避免過度晦澀的學術術語,因此在英語世界廣為流傳。
除聖經註釋外,巴恩斯亦撰寫多本神學、靈修與社會改革著作,包括《聖經對奴隸制度的審判》(An Inquiry into the Scriptural Views of Slavery)、《救恩的計畫》(The Way of Salvation)以及關於苦難、衰老與基督徒人生經驗的作品。
巴恩斯被視為 19 世紀美國將學術解經帶入一般信徒家庭的重要推手。雖然他的部分神學觀點在當代引發爭議,但其解經著作、牧養工作與社會關懷,使他成為美國教會史上重要的代表人物。